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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要求

更新日期:2017-9-25  来源:中国化工报  作者:张欢   在线收藏

    9月15日,环保部开始正式实施新版本《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常规申报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理化特性、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数据的豁免条件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新版《指南》的修改主要针对现行版本的第四部分,包括常规申报毒理学的最低数据要求、常规申报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常规申报理化特性数据的豁免条件、常规申报毒理学数据豁免条件以及常规申报生态毒理学数据豁免条件。总的来说,《指南》在最低数据要求方面与现行版本相比有了大幅度的简化,在数据豁免条件方面则增加和细化了相关说明。

  杭州华测瑞欧科技有限公司申报负责人徐金亭介绍说,本次发布的常规申报数据调整,简化了数据要求,提高了评估报告的接受度,跟欧盟REACH等主流法规内容越来越接近。《指南》内容调整后,测试项目有所减少,将直接降低企业的申报成本,缩减申报周期,加快企业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对于计划为一个物质在多国注册的企业,在欧盟、美国等地区和国家进行注册后,无需专门为完成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而单独测试,企业对于开展常规申报的意愿会增强。

  从事化学品申报管理相关技术性工作的专家张沫表示,在制定数据要求方面,更新的内容也更注重数据实际用于风险评估和政府管理的实用性。对于吨位较小的化学品申报,其中几项测试结果已经可以得出物质危害级别的初步结论,可用于风险的定性评估,无需再开展其他的测试。如1~10吨/年化学品的申报,从原来需要开展急性经口、急性经皮和急性吸入3种途径的测试,改变为现在只需要开展急性经口测试。

  据了解,《指南》修订草案早在2016年就已通过TBT评议(技术性贸易壁垒评议),但一直未正式发布。对此,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工程师刘晓健介绍说,由于《指南》修订版本中关于常规申报数据要求的内容有较大调整,因此环保部在2016年以公告的方式先行发布常规数据要求的调整,以便企业可以参照新的数据要求以及豁免条件制定测试策略,并广泛收集企业对修改内容的意见建议,并整理成为了最终的实施版本内容。

  徐金亭还表示,企业需要注意不同级别高阶测试内容的豁免,以及毒代动力学测试评估报告的接受度,与自身的化学品评估报告进行比对,确定是否能够豁免。

  张沫提示,《指南》中对具体的申报流程和相关管理内容进行了再次明确,企业需要注意流程内容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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