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化工企业处置氢氟碳化物获补贴
更新日期:2018-6-25 来源:中国化工报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示了11家化工企业在2017年对氢氟碳化物处置的核查情况。根据核查结果,11家企业均按国家发改委对监测设备、监测数据等要求对HCF-23(三氟甲烷)进行处置,共完成了超过13700吨的处置量,并且可获得等同于1.3亿吨温室气体减排量的补贴。
公示内容显示,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采用中昊晨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等离子裂解技术对HCF-23进行处置。该技术采用带电弧的等离子交换器作为热能发生器,通过产生高温离子炬或等离子束气体,使废气在能量密集的等离子炉内迅速分解为碳、氢、氯等元素以及CO2等分子结构,继而实现对HFC-23进行处置。目前,中昊晨光的HFC-23年处置能力达1940吨。
同样,在公示名单中的浙江巨化集团两家子公司共处置2978吨HCF-23。作为国内首家实施HFC-23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氟化工企业,巨化股份公司早在2003年就开始接触清洁发展机制。十几年来,该公司利用清洁生产机制主动减排二氧化碳,应用先进的氟化工环保技术支持可持续发展,此举还有效提高了公司的业绩。2015年,经核准并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减排量达1019.1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该公司获项目补贴资金3567万元。
巨化股份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6年公司从自身技术要点出发,结合HFC-23的物理特性以及国内相关规定,利用现有的工艺设备,成功收储一批液相HFC-23,并建设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HFC-23削减重大示范项目,包括氟化公司2400吨/年HFC-23焚烧项目、兰氟公司900吨/年HFC-23焚烧项目,均采用专有的焚烧工艺技术,将全部HCFC-22(二氟一氯甲烷)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HFC-23焚烧处置。
据了解,2014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下达氢氟碳化物削减重大示范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向地方发改委下达了氢氟碳化物削减重大示范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目的是通过支持HFC-23的焚烧和转化利用,来促进温室气体减排。根据安排,国家发改委计划在2019年年底前分年度对HFC-23处置设施运行进行补贴,2020年后将终止财政补贴。
另外,生态环境部此前发布消息称,将根据此次核查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2017年度HFC-23销毁装置的运行经费补贴。HFC-23相关建设经费补助和财政补贴的计算方法已经明确,即对已投产运行且未获得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支持的HCFC-22项目新建销毁装置,采用后补助方式;对年销毁HFC-23能力为1200吨和600吨级装置的补助上限分别为1500万元和1000万元,且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新建装置总投资的40%。另外,对运行经费的补贴实行退坡办法,2014~2019年对每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排量分别按4元、3.5元、3元、2.5元、2元和1元补贴。
据悉,2016年10月15日《蒙特利尔议定书》第28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削减氢氟碳化物的修正案。修正案规定:发展中国家应在其2020~2022年氢氟碳化物使用量平均值的基础上,2024年冻结削减氢氟碳化物的消费和生产,自2029年开始削减,到2045年后将氢氟碳化物使用量削减至其基准值的2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