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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将停止审批新的煤矿探矿权

更新日期:2018-7-13  来源:中国能源报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依法有序推进煤矿总体关停退出的意见。
  根据意见,湖北省将停止审批新的煤矿探矿权,停止核准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2018年年底前关闭退出包括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不符合安全、技术、环保、质量等条件的煤矿;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同时,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产煤市(州)煤矿整体关闭退出。
  意见提出,各地要按照“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总体要求,立足资源状况,宜煤则煤、宜电则电、宜气则气,落实好资源和运力,加快替代能源项目建设,确保在5年时间内完成替代能源建设,保障山区群众生产生活用能需求。同时,各地要因地制宜编制好关闭退出煤矿及其周边地区转型发展规划,引导关闭退出煤矿企业转型发展,职工就地就近转岗。
  此外,充分发挥奖补资金对煤矿关闭退出的支持作用。中央奖补资金用于关闭退出煤矿的职工安置。省级和各地设立的专项奖补资金、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资金等,在确保职工安置的前提下,可用于债务化解和转型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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