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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确企业退城时间表 逾期不退将停产

更新日期:2018-8-15  来源:中国化工报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日前,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加快推动化工企业进入园区集聚发展,2018年年底前,相关城市政府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一律依法停产。
  《方案》明确,以化工园区认定为抓手,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要求,到2020年,争取将化工园区缩减到85个(含)以内,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30%,大力支持国家级绿色园区建设,逐步扭转化工产业布局不合理、化工园区散乱的现状。对国家级新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大力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园区创建动力和示范性,鼓励园区探索符合本地发展实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发展模式和组织方式。
  山东省政府8月8日公布的《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进一步明确,7个传输通道城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禁止新建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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