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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重污染企业搬迁方案

更新日期:2019-4-29  来源:中国化工报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日前,浙江公布《浙江省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计划在城市建成区对化工、焦化、钢铁等5个行业领域的重污染企业进行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到2020年完成73家搬改或退出,其中,2018年30家,2019年17家,2020年26家。
  方案要求,一是要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摸底调查。对城市建成区内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和钢铁等重污染企业逐一登记,经科学评估,并与企业充分对接后,分别提出关闭退出、就地改造、异地搬迁的企业名单,明确处置要求、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二要科学制定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作计划。各市县政府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统筹制定本地区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作计划,明确实施范围、工作目标、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保障措施。
  三要严格执行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处置措施。通过政策、法律、行政手段及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等市场化手段,强化质量、安全、环保、能耗等指标的约束作用,多途径加快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对就地改造的,要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技术改造方案,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快改造进程。对异地搬迁的,要指导企业制定搬迁方案,协助企业对接搬迁承接用地,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实现转型升级;对产能过剩的行业要实行减量置换,不得借机扩大产能。对关闭退出的,要督促企业尽快拆除关键设备,防止恢复生产。
  四要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的职工安置政策,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加强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做好社会保障衔接,妥善解决职工因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带来的生活困难问题。
  五要推动城市产业转型升级。严格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等相关工作。发挥技术改造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加快城市建成区企业节能、环保和自动化等领域的技术改造。推进石化、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慧园区改造,提升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水平。
  六是各地对未列入本方案搬迁计划的其他污染重、安全隐患大,以及影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的企业,要结合地方实际和需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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