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 糊树脂 电石 | 烧碱 液氯 盐酸 原盐 | 甲烷氯化物 环氧氯丙烷 环氧丙烷 氯化石蜡 氯乙酸 ADC发泡剂 | 国际资讯
>> 您现在的位置:氯碱网 >> 新闻快报 >> 详情

巴陵石化绩效考核加大安全环保奖罚力度

更新日期:2019-8-14  来源:中国石化新闻网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7月31日和8月5日,因紧急避险成功和发现一起重大安全隐患,巴陵石化分别嘉奖计量统计中心员工李磊和橡胶部员工刘胜辉奖金5000元和3000元。这是该公司修订《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功之臣”奖励的具体行动,在全体员工中产生积极反响。
    巴陵石化《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了安全环保、经营效益、生产运行和综合党群四大管理模块的考核权重。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该公司领导开展安全环保工作专题调研,充分认识到外部环境对安全环保管理的技术标准和法律要求越来越严格,公司内部安全环保管理基础仍然薄弱,安全清洁生产形势严峻,必须牢牢把握 “HSSE工作仍处于必须严管的阶段”这一基本要求,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对此,该公司 7月上旬决定修订《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对安全环保工作的考核力度。
    该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人介绍,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主要是调整安全环保管理模块的考核权重和约束指标。首先是加大安全环保日常过程管理的考核力度,将安全环保模块考核权重从10%提升到15%,安全和环保的权重由7%:3%调整为10%:5%;增加对重大隐患查改的奖励措施,在按“全员安全(环保)诊断”考评细则执行相应隐患查改奖励的基础上,增加“对发现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经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审定认可,一次性奖励10000元/项,并予以表彰”条款。
    该公司还加大对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结果(事故或事件)的考核力度,调整安全环保制约指标考核标准,明确发生车间级HSSE事故,由扣当月绩效考核总分1分改为扣2分,为原标准的2倍;发生运行部级事故,由扣当月总分2分改为扣15分,为原标准的7.5倍;发生公司级事故,由扣当月总分5分改为连续3个月扣当月总分15分,为原标准的9倍。发生上报总部级事故,由扣当月总分10分,调整为发生上报总部一般B级事故,根据情况连续3至9个月扣当月总分15分;发生上报总部一般A级事故,连续12个月扣当月总分15分,为原标准的4.5至13.5倍。若上级有更严格的考核要求则依据上级要求执行。如果发生特别严重的事故(事件),由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视情况另行确定。
    近来,巴陵石化人力资源处前往该公司各单位宣贯绩效考核办法修订说明,动员全体员工全面准确理解,强化“严管”自觉性,履职尽责,争创安全环保良好绩效,实现企业和个人“双受益”。
新闻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