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联合督查治理电价违规 高耗能企业面临考验
日期:2010-6-3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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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电监会、环保部、监察部、能源局组成6个联合督查组,分赴全国6个大区,对地方政府越权出台优惠电价、高耗能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情况、火电企业脱硫电价、上网电价执行情况展开拉网式大检查。
此次检查规模空前,力度颇为强大,对电价违规行为施以重拳。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察司副司长董志明介绍,在电力价格执法检查中共发现五类较为严重问题。这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部分地方政府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政策,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执行力度差。
董志明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一些地方针对经济增长放缓、高耗能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不但不执行或推迟执行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还擅自制定并实施对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优惠电价。”
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三季度以来,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一些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能源需求大幅增加,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速度放缓甚至反升,化学需氧量总量下降趋势减缓,节能减排的形势非常严峻。
发改委价检司司长许昆林在全国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部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取得切实成效。一是要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这次电价大检查六部门通知文件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在6月10日前停止执行对高耗能企业和各种产业园区的越权电价优惠,有关越权文件必须立即废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纠正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严肃追究有关行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二是要实施最严厉的经济处罚。各级电网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要求,停止执行越权优惠电价文件。同时,从6月1日起对有关高耗能行业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三是要坚决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这次检查,除了国家派出6个联合督查组、31个直接检查组以外,还要求各省保证每个电力企业都必须有专门的检查组负责检查工作。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保持检查工作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