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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电价下调方案 利好电石及氯碱企业

更新日期:2008-12-1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国家电监会对《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方案》的批复精神,紧急启动了部分行业电力多边交易政策。 
        这份《方案》中指出,在全区范围内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铁合金、多晶硅、单晶硅,工业硅、电石、氯碱化工、氟化工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政策的基础上下浮0.08元/千瓦时。上述行业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网上购电部分享受同等政策。电力多边交易电价自2008年11月17日起开始实行,至2009年2月17日止,实施期限初步确定为3个月。 
        本网记者随即联系了几家内蒙古地区的电石和氯碱企业,有部分电石企业表示方案已经落实下来并开始实施,即在原有电价的基础上下调8分钱。乌海地区有一家氯碱企业表示确切的调整幅度尚未通知,但有可能超过8分钱。 
        电石企业的电价下调8分钱后,至少在电力成本方面可以减少276元/吨左右,但是也有电石企业向记者表示,即使下调电价也暂时没有恢复生产的打算。负责电石销售的人介绍说,目前电石价格处于下调的趋势中,加之企业原先就处于亏损状态,对电价下调带来的利好仍然无法盲目乐观。 
        有关此次内蒙古地区电价调整的后续情况,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魏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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