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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管部门奥运期间加强危化品运输监督管理

更新日期:2008-7-23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以及山东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通告,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山东省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 
  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外地货运机动车辆进京须绕行112国道。112国道全线禁止核定总质量40吨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7月20日至9月20日,外省、区、市机动车进京须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双号双日行驶。 
  8月1日至9月20日,青岛市公安机关将在与青岛市接壤的国省道路、高速公路设置检查服务站,对进入市区的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7月20日至9月20日,对运输生产生活必需品或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禁行区域、时间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单位或委托人需提前五个工作日向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出购置申请,待申请批准后到运输目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运输申请。经批准运输剧毒化学品必须在所在地公安机关派民警监控下进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禁止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为北京市运送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经北京市有关部门核准后,办理通行证,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7月25日至8月22日上海市暂停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审批工作。同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从指定道口进出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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