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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严把焦炭出口环保关 增强高耗能企业社会责任

更新日期:2008-7-25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山西省环保部门和商务部门日前联合出台了《山西省出口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方案》。按照这一方案,山西省焦炭出口企业将面临更为严厉的环境监管。至今年年底,未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任务、未实现全面达标的出口企业将一律被关闭。 
      商务部今年共下达给32家焦炭企业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山西省就有20家企业共获得出口配额的57.74%。通过综合运用贸易政策和环保政策,加强焦炭出口企业的环境监管,充分发挥焦炭出口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带头作用,山西省将进一步引导出口企业尤其是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企业增强社会责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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