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7-28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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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中午,日东高速公路上一辆运输着大量化学危险物品的货车起火,并造成危险物品泄漏,临沂消防官兵快速反应,经过奋力扑救,成功排除险情。
7月22日11时23分,临沂支队平邑消防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命令称:日东高速公路151公里处一辆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起火,并造成危险物品泄漏。接警后,大队长、教导员迅速带领两车14人赶往事发地点。离事故现场还有很远距离,就能看到燃烧引起的浓烟,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
到达现场后,消防官兵经初步了解得知,该车拉运物品是30吨一级氯化物。一级氯化物主要成分是氯气、五硫化二磷、酒精、烧碱,属于高毒危险化学物品,如不及时处置,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现场的紧急情况,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命令:第一组佩戴空气呼吸器在水枪的掩护下,对着火部位进行灭火;第二组出一支水枪对现场附近泄漏出的有毒液体进行稀释,并对灭火组实施保护;第三组为设置警戒区,疏散附近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消防官兵经过奋力扑救,火势被初步压制。随后对有毒液体进行稀释。经过全力扑救,终于将险情排除,高速公路恢复了畅通。
据初步认定,事故是由于车辆行至该路段时刹车失灵不回位,导致摩擦生热引燃轮胎而引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