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2-28 来源:工信部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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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规划(2011-2015年)》,确立绿色发展的理念,提升工业节能发展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
工业是能源消耗的主要领域,也是节能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编制并实施好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对于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全国工业节能的指导性文件,《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1%左右,“十二五”期间预计实现节能量6.7亿吨标准煤。
主要行业节能目标是:到2015 年,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比2010 年下降18%、18%、18%、20%、20%、22%、20%、20%、18%。
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持续下降,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逐步缩小,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
同时,加快淘汰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化纤、铅酸蓄电池等工业行业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具体淘汰任务按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确定的“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