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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能源拟在冀中能源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

更新日期:2010-1-18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根据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为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费用,便于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运营能力,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0 年度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的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

    2010年度,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平均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预计与财务公司贷款业务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公司办理存款业务,财务公司按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贷款业务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其他业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为此,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公司将根据资金需要办理贷款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并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将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存款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相关的规定,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批准,关联股东冀中能源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根据公告分析,本次关联交易,便于该公司资金管理,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资本的运营能力,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存、贷款总额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确定的,对公司是有利的。同时,该公司为保障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而制定的《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能够维护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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