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7-9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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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84 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36元,募集资金总额1,53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54,884,400.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已于2010年4月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永中和验字XYZH/2009CDA4045号验资报告。
根据《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4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32万吨/年离子膜烧碱、2万吨/年80%水合肼及配套工程项目。上述项目均通过公司向子公司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增资由海丰和锐具体实施。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2010年6月11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于2010年6月12日,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454,884,400.00元,利息3,041,108.75元,共计1,457,925,508.75 元对海丰和锐增资,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验证,并出具XYZH/2009CDA4058号《验资报告》。增资后的海丰和锐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于2010年6月21日把验资款和利息共计1,458,056,722.05 元转入三个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增资后海丰和锐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安县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0年6月21日把验资款和利息共计1,458,056,722.05元分别转入以上三个募集资金专户。
海丰和锐与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以上三家开户银行于2010年7月8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包括:海丰和锐已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510000010120100252467,截止2010年6月22日,专户余额为¥200,000,000.00元;以上三个专户仅用于海丰和锐4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32万吨/年离子膜烧碱、2万吨/年80%水合肼及配套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