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7-26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为了挽救锦化氯碱,使锦化氯碱恢复生机和持续发展,减少债权人和出资人的损失,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实施锦化氯碱重整,需要对锦化氯碱出资 人权益进行调整。
其中调整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按10:10的比例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4亿股。此外,公司全体股东让渡其转增股份的60%,共计让渡约2.04亿股。
让渡股份由管理人根据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处置变现,变现所得优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清偿债权,如有剩余则用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28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公告分析,考虑到锦化氯碱目前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平衡债权人、股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东和职工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锦化氯碱重整计划草案安排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在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且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锦化氯碱才可能避免破产清算,恢复生产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切实保障锦化氯碱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