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7-28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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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公告称,在2010年7月24日该公司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遭到优先债权组和普通债权人的否定。
本次重整计划草案是*ST锦化为挽救公司,减少债权人和出资人的损失而作出的。*ST锦化于2010年7月24日公告披露了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按10:10的比例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4亿股。此外,公司全体股东让渡其转增股份的60%(约2.04亿股),由管理人根据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处置变现,变现所得优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清偿债权,如有剩余则用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
另据公告称,优先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将于2010年7月30日上午9时在葫芦岛中院对锦化氯碱重整计划(草案)进行第二次表决。若优先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第二次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