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8-4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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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称,2009年8月5日,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保定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向该公司提供的人民币1亿元的一年期委托借款即将到期。为了维持公司基本的正常生产经营,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延期偿还该项贷款,续借期限一年。除此之外,在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的《关于公司向大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累计不超过1亿元的借款支持的议案》的额度范围内,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以委托借款的形式给予公司5420万元的借款支持,借款期限为一年。
考虑到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上述两笔借款利息将请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按国家相关政策予以减免。为此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的协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2010年8月3日,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拟委托保定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向本公司贷款的议案》。
另据公告称,重整计划确定的公司第五期债务24,526,343.47元将于2010年8月5日到期,尽管公司经营情况有所改善,但仍面临较大的财务危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仍然难以从相关金融机构得到,故公司不能按期清偿第五期债务。同时,公司目前仍未按重整计划的要求偿还2009年2月5日到期的第二期债务(总额239,366,460.05元)、2009年8月5日到期的第三期债务(总额24,526,343.47元)、2010年2月5日到期的第四期债务(总额239,366,460.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