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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通过预警调控减少工业能耗485万吨标准煤

更新日期:2010-8-26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近两个月来,山东全省17市通过节能预警调控已累计减少能耗485万吨标准煤,超过了2009年全省千户重点用能企业全年实现的节能量(470万吨标准煤)。
  据介绍,节能预警调控相当于“能耗倒逼”。山东省节能办资源节约处负责人表示,节能预警调控是建立在山东省原有节能降耗制度基础上的一项应急措施,通过控制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增量,设定预警控制线,落实限产、限电、淘汰等措施,确保完成节能目标。
  据介绍,“十一五”以来,山东省节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 18.5% ,已经完成进度计划的82.4%。但是,去年下半年以来,高耗能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山东省内部分地方和企业出现单位能耗反弹,给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带来巨大压力,节能形势十分严峻。
  目前,山东重点对建材、化工、电力和热力、钢铁、石油及炼焦、纺织等行业实施节能预警调控,重点监控736家企业,对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500家重点企业的生产、能源消费、电力消耗等指标进行动态监测。
  据了解,济南、临沂、烟台、菏泽等市是山东实施节能预警调控的重点。由于今年一季度万元GDP能耗不降反升,临沂市及时发布红色预警,对能耗进行日调度,果断采取对高耗低效企业限电停电、对重点企业停产检修等一系列坚决措施。目前,当地已经对324家高耗低效企业实施了限电停电,8家重点用电大户实施了停产检修,列入山东省淘汰计划的18家企业和当地确定的17家企业52条立窑水泥生产线提前安排了停电。烟台市建立了节能降耗三个等级的预警调控制度,当实际综合能耗在控制指标105% 以上时,启动Ⅲ级方案,全市高耗能的电解铝、水泥、冶金、钢管、造纸、化工等企业限产,当年拟竣工投产的高耗能项目停止投产。
  通过预警调控,山东省内的水泥、焦炭、合成氨、钢材、烧碱、生铁等产品产量有所减少,这会不会造成产需矛盾?山东省节能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采取节能预警措施不会影响山东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因为受到调控的一般是高耗低效、市场需求不足、附加值低的企业及产品。山东确定,六类企业、产品和项目是节能预警调控的重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能耗限额的企业,未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的企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工艺)的企业,耗能总量大、单位能耗高、污染重、附加值低的产品,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但没有列入今年淘汰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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