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9-10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
近日,河北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运用价格杠杆支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首次系统地从多个方面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导向、服务和保障功能,促进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自主创新、新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消费需求增长和结构升级。为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稳定的价格环境。
根据省委、省政府调整产业结构战略要求,河北省将积极实施差别电价、水价、气价、热价政策,对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消耗型产业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加速产业转型,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加价标准。对能耗(电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
对风力发电、垃圾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给予支持,鼓励新能源技术研发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合理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价格,促进汽车技术和产品创新。对“蓄冷蓄热”设备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实行优惠。运用价格政策促进医药企业创新,对落户河北省医药产业基地内的新药、专利药、首仿药等,以科学合理的期间费用率、销售利润率定价;对重点鼓励发展的医药项目和先进制药技术产品等,适当放宽期间费用率和利润率控制标准。
对省级工业聚集区入区项目,除国家规定的收费之外,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实施期限暂定至2013年。省级工业聚集区内实行同网同价,聚集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工业企业生产用电,支持其实行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对省级工业聚集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的用气大户,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优惠。对环评、检测等各类社会中介机构收费进行集中清理整顿,赋予省级工业聚集区更为灵活的定价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