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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公布 九地区须启动预警调控方案

更新日期:2010-9-15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发改委日前公布了今年前7个月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并对全国30个地区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警,其中,辽宁、江苏等9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须及时有力启动预警调控方案。业内有人士指出,为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不排除节能压力大的地区会对高耗能产业采取限产限电或关停等强制手段,从而导致高耗能产品产量低于预期。
    发改委将预警等级分为三级:一级地区节能形势十分严峻,须及时、有序、有力启动预警调控方案。二级地区节能形势比较严峻,须适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三级地区节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须密切关注能耗强度变化趋势。
    此次预警中,辽宁、江苏、河南、广西、贵州、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河北、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海南、甘肃等8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二级,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等13个地区为三级预警。此外,西藏缺乏统计数据,没有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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