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委办部署三个月化工企业安全大检查
更新日期:2008-9-16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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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不留盲区,保证企业自查面、复查面全部达到100%
“从9月10日开始,福建省将在全省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这次大检查的对象是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企业。要认真对照检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保证企业自查面达到100%;各中央驻闽单位、省属企业要组织对本系统所属企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面要达到100%;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点经营企业、重点加油站、剧毒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和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企业数的50%……”在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上,福建省政府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裘松樵正在做大检查的具体部署工作。
自国务院安委办于9月5日下发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福建省政府安委办领导非常重视该检查,除了于9月8日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外,还于9月9日下午召开了有全省各设区市政府安委办、安监局、经贸委,各中央驻闽单位、省属化工企业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做具体的部署。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本次检查主要内容: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化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的情况;企业自查主要内容等六个方面。
福建省政府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陈炎生表示,本次检查工作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即要全面发动,督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要把监管任务重和发生过事故的县(市、区),合成氨、氯碱、剧毒品等危险性大的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规模以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和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位于城区、安全距离不足或在百日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仍未整改销号的企业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届时,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全省各地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我们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一时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并暂扣许可证;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将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同时,将此次大检查与安全生产各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相结合,研究建立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陈炎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