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海事局消息称,从9月27日开始,长江海事部门将在长江干线2100公里水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品运输船舶技术状况、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专项检查,查找危险品船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
近年来,随着沿江经济迅猛发展,长江危险品运输量逐年上升,运输品种不断增多。据统计,常年航行于长江海事辖区的液货船舶达到2300余艘,运输危险化学品42种以上。今年上半年,辖区危险品进出港吞吐量为1238.6万吨,同比上升18.37%,发生危险品船舶事故险情14件,安全形势不容忽视。
为进一步查找并整治突出安全隐患,探索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长江海事局于2010年9月27日-10月26日,组织全线业务骨干,对辖区251座危险品装卸作业码头的危险品船舶、槽罐船、小型液货船、单壳液货船和经评定为C类的危险品船进行安检。安检内容涉及到船舶法定证书及相关文书、船舶配员及值班、结构/稳性、载重线、消防救生设备、航行安全设备、防污染、应急设备、液货管系、液货舱及液货槽罐、船员履职能力等。此外,还将针对船舶危险货物特性和应急处理措施的培训和考核、液货系统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急反应训练和演习等多方面,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排查。如在安全检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码头,一律禁止危险品船舶停靠作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船舶,一律应一律予以滞留。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要求,全部以书面形式下达给船舶和码头单位,并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