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集团下属林化厂拆迁企业将获拆迁补偿款
更新日期:2010-11-19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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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公司下属的林化厂已被纳入拆迁改造范围,初步预计将收获7500万土地转让款。
宜宾天原集团林化厂今年前三季营业收入518万元,净利润为-33万元。根据宜宾市政府三江口区域整体开发规划,占地16728.65平方米的林化厂已被纳入改造范围。
公司表示,因林化厂资产规模小,目前经营业务以来料加工为主,属其他业务范围,故拆除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影响。林化厂占地16728.65平方米,以宜宾市目前土地价格预测,初步预计将收到7500万土地转让款,但因“招拍挂”的不确定性因素,最终拆迁补偿款金额也具有不确定性。根据拆迁协议,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才开始拆迁,故拆迁成本费用和损失目前也暂无法预计。从目前来看,林化厂的拆迁对公司今年经营业绩没有影响,对未来年度的影响,将在“招拍挂”完成后才能确定。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产化工厂是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地处宜宾市三江口,根据宜宾市政府三江口区域整体开发规划已被纳入改造范围。为落实宜宾市政府这一重大决策,公司决定对林化厂进行拆除。为尽快把拆迁落到实处,根据《宜宾市南岸三江口区域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合同书》的要求,公司与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关于林化厂的《拆迁协议书》。
宜宾市政府为实施宜宾市三江口区域一级土地整理项目,于2009年11月30日,召集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宜宾市财政局签订了《宜宾市南岸三江口区域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合同书约定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宜宾市三江口土地整理的实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