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公告第一套CDM项目复审获理事会批准
更新日期:2010-11-30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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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2010年9月13日,该公司针对有关媒体关于该公司CDM项目的报道发出了澄清公告,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26日分别收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对公司第一套HFC-23CDM项目第16期、第17期减排量签发申请提出要求复审的通知,要求公司补充2000年-2010年HCFC-22产量、销售量、市场需求情况以及HFC-23比例等材料,并将根据补充材料决定对上述两期减排量签发申请进行复审或签发。
近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网站发布了EB第五十八次会议报告。涉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CDM项目的有关内容如下:
1、理事会同意批准本该公司第一套HFC-23CDM项目第16期(监测期2009.12.1-2009.12.31,CERs 499,090)、第17期(监测期2009.9.1-2009.11.30,CERs 1,441,592)减排量的签发申请。
2、理事会同意,如果项目业主和第三方核查核证机构(SGS)提交修改后的监测报告和相应的核查报告,经秘书处审查并征得理事会主席同意后,将签发公司第一套HFC-23CDM项目第15期CERs。
3、理事会要求方法学工作小组限期对HFC-23CDM项目方法学AM0001进行修改,同时现行的AM0001方法学立即暂停使用。
公告表示,目前,该公司尚未收到EB的正式通知函。公司第一套HFC-23CDM项目第16期、第17期CERs如顺利签发,预计公司将确认CDM收入约2880万元人民币。现行HFC-23CDM项目方法学AM0001的暂停使用和修改,将使公司HFC-23CDM项目CERs未来的签发进度和签发量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