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通知上调PVC等交易保证金水平和交易手续费
更新日期:2010-11-30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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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上海、郑州三大期货交易所29日起纷纷上调交易保证金水平和交易手续费,还将涨跌幅度限制扩大。各所同时表示,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打击违规交易,制止异常交易行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其中,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内容为,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自11月29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0%,涨跌停板幅度扩大至6%。自29日起,还暂停了各品种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