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 糊树脂 电石 | 烧碱 液氯 盐酸 原盐 | 甲烷氯化物 环氧氯丙烷 环氧丙烷 氯化石蜡 氯乙酸 ADC发泡剂 | 国际资讯
>> 您现在的位置:氯碱网 >> 新闻快报 >> 详情

四川将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企业将获资金补助

更新日期:2010-12-6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四川省将分期分批选择污染重、风险大、定损易的行业和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参保企业将获得污染治理资金补助等多项政策扶持。
  11月30日,四川省环保厅下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该省将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地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首先在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容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业和处于环境敏感区的重污染企业开展保险试点,然后逐步向钢铁生产、有色金属冶炼、电镀、机械制造、制药、制革、印染、造纸、酿造等行业推进。
  四川省环保厅将设立四川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川内各级环保部门将会同保险监管部门,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措施。
  参保企业将获得以下政策扶持:各级环保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参保企业适当补贴,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企业污染治理补助资金挂钩,对参保企业在污染治理资金补助上给予倾斜;将是否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企业绿色信贷、环保评先创优等重要审查内容之一。 
 
新闻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