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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牛化工公告预计公司重整收益约10亿元

更新日期:2010-12-7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重整收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2007年12月24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7)沧民破字第6-1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批准了公司破产管理人制定的《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重整计划》,公司重整期限为3年,自2007年12月25日至2010年12月24日。
    2010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沧民破字第6-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007年公司破产时债务总额合计为54.43亿元,根据《重整计划》,公司需要偿还的债务为9.80亿元。经法院裁定,2007年公司确认重组收益19.87亿元;2008年度,公司将部分重整结束后不再偿还的债务合计约11.64亿元转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在重整计划完成后计入当期债务重组收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偿还9.45亿元(与前述9.80亿元的差额存放在破产管理人账户),公司重整执行期结束。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拟于2010年度确认重整收益约为10.28亿元,该事项尚未获得有关机构认可,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重整收益对公司的影响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0度年财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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