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公告终止与陶氏两装置供应/接收合同
更新日期:2010-12-16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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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2月14日下午在上海东郊宾馆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与陶氏投资签订终止GTE、LER装置供应/接收合同谅解备忘录的情况汇报。
公告称,原上海天原集团华胜化工有限公司与陶氏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15日正式订立《无水氯化氢和32%烧碱供应/接收合同》及《50%烧碱和副产盐水供应/接收合同》,该事项已于2008年10月13日经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0月14日公告。后因组织机构变更,氯碱公司取消华胜公司独立法人资格,将其设立为分支机构,合同主体变更为氯碱公司。
因受世界金融风暴的影响,陶氏提出终止GTE、LER装置供应/接收合同。在原合同框架下,双方经商务谈判,确认了陶氏合同终止后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中止机械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汇报。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83.33%股权转让给华谊装备有限公司事项,已于2010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4月16日公告。目前,由于双方业务整合尚未完成,因此,该股权转让项目展暂缓实施。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投资评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和《关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