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6-24 来源:安监总局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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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96号)(以下简称《导则》),要求各地安监局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要求,规范各地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导则》中规定了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的程序、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导则》提出的编制程序分为选择编制单位、现状调查及资料分析、规划编制、规划评审与发布。
通知原文链接: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288/2013/0621/210386/content_210386.htm
附件下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