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破产重整债务解决进展
更新日期:2011-1-7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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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该公司应偿还的破产重整债务为983,593,591.46元,在公司大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的无息借款支持下已偿还部分破产重整债务,截至目前本公司尚剩余6.9亿元破产重整债务。其中与有关银行的债务解决进展情况如下: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河北宝硕尚需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东风支行重整债务共计91,236,962.08元。基于有关安排,工行同意未来河北宝硕以经评估后不低于重整债务额的资产抵押于工行,并与河北宝硕重新约定偿还破产重整债务的期限,同时河北宝硕实际控制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支持。为此,河北宝硕与工行及新希望集团于2010年8月31日签订了《框架协议书》。该《框架协议书》尚需得到交易各方的有权机构批准。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河北宝硕尚需偿还原属中国银行保定市西城支行部分重整债务共计45,281,701.03元。2010年11月5日公司与上述债权受让方北京东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达成了债务和解协议,同意河北宝硕以66%的折扣比例即3000万元人民币偿还该重整债务,所需偿还资金由河北宝硕向大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借支。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河北宝硕尚需偿还中国农业银行保定市阳光支行重整债务共计20,043,255元。2010年9月27日农业银行保定分行同意河北宝硕针对该笔重整债务制定的新的还款计划,河北宝硕拟于2013年6月30日前分期归还该笔债务(以上计划中第一笔300万元已于2010年9月30日前支付完毕),新希望化工同意为此提供信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