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2-11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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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的函
政法函〔2011〕5号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
为了进一步搞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组织起草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拟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公布施行。现将稿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和人员于2月18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发送至下列邮箱。
联 系 人:丁秀英 兰群足
联系电话:010-64463156(带传真)
电子邮箱:ajzjzfsfgc@163.com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二○一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