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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对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开展评估验收

更新日期:2011-4-2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近期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快示范推广,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他透露,国家发改委将对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开展评估验收,完成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中期评估。
    在2005年和2007年期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启动实施了两批循环经济试点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确定了192家试点单位,支持了300多个循环经济项目。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共确定133个市(区县)、256个园区,1352家企业。 
  近年来,随着系列循环经济新政策陆续颁布,循环经济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国家发改委协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完善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发布了《关于鼓励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了电石渣综合利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差别电价、实行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价机制和脱硫电价政策等。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支持。
  其中,2010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最引人注目。这是我国出台《循环经济促进法》以来,国家出台的第一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指导文件,旨在解决循环经济发展投入不足、融资难的问题,以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
  《循环经济促进法》已于2009年1月1日实施,《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并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标准委发布了《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启动了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北京、上海、山东、重庆等众多省市制定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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