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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通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更新日期:2011-4-18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国务院安委会决定从4月中旬至7月上旬拟分三个阶段,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此次专项行动涉及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 
    “打非”行动将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其中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包括: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国务院安委会表示,行动中将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打非”工作的责任,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要严格追究有关政府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据情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

    链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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