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23 来源:工信部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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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编制了《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十一五”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以高用水工业行业为重点,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加快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建设节水试点示范工程,强化标准约束,加强监督管理,工业节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国工业取水量占全社会总取水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火电(含直流冷却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用水行业取水量占工业取水量的50%左右。
石化和化工企业的用水主要包括冷却用水、热力和工艺用水以及洗涤用水等。2010 年,石化和化工取水量为72.75 亿立方米,其中石油炼制、合成氨、硫酸等行业取水量占比较大。“十一五”期间,合成氨、甲醇、尿素等单位产品取水量分别累计降低15.6%、22.2%和6.6%,硫酸、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单位产品取水量降低20~24%。
附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局、节约用水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我们组织编制了《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按照《指南》要求,指导工业企业开展节水对标达标,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利部
国家统计局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
附件: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