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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调整方案浮现 或暂缓向全国范围推广

更新日期:2011-5-9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根据最新调整方案,未来油气资源税最高税率将达至10%,石化税负将大增,而煤炭资源税仍采取从量计征。但由于通胀压力较大及煤电油运紧张,资源税改革或暂缓向全国推广。
    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征收方式将从原先的“从量征收”办法改为“从价定率”,税率从新疆试点时的5%提升为5%-10%。
    由于石油开采成本已接近每桶40美元/桶,且企业目前还需缴纳特别收益金约21.5美元/桶,中石油集团一位高层表示,如果仅改革资源税,不调整特别收益金的话,对企业发展会非常不利。
    不过,中石油规划总院一位专家称,“预计改革短期会对石油公司的利润造成影响,但长远来看,由于西部经济会因资源税改革而得到大力推动,能源需求将同步增长,届时反而是利好。”
    同时,修订后的《条例》显示,未来煤炭资源税仍按从量定额征收,定额也只是小幅提高,从原先的每吨0.3元-5元提升为每吨0.3元-8元。据综合媒体报道,有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或为缓解煤电矛盾,“当前电力紧张的一大诱因就是煤价过高,资源紧张;而一旦税负过重,则高煤价更容易向下游传导,同时也影响煤炭企业开采的积极性,由此加剧电力紧张。”
    不过,虽然资源税已在西部地区扩大试点,但有行业人士表示,由于今年通胀压力大,且当前煤电油运持续紧张,为避免成本向下游转嫁,继而使通胀更难控制,预计资源税改革会暂缓向全国推广。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此前曾表示,中国将加快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健全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2011年4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上调了至少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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