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8 来源:工信部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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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的通知 工信部节[2014]4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本提升计划,实施期限为2013年至2017年。
三、主要任务 在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焦化、石化、化工等重点工业行业,推广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实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技术改造,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一)钢铁行业 采用石灰(石)-石膏法、氧化镁法、循环流化床等技术,主要实施烧结烟气脱硫技术改造,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 采用湿式静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覆膜滤料)、电袋复合除尘器、移动极板除尘器等技术装备,实施高效除尘技术改造。 (二)有色金属行业 采用动力波(或高效)湿法脱硫、有机溶液循环吸收脱硫、活性焦脱硫、金属氧化物脱硫等技术,实现制酸尾气等烟气脱硫技术改造。 采用铝电解槽上部多段式烟气捕集、新型电解铝干法净化、重有色金属冶炼湿法改干法等高效除尘技术措施,实施除尘技术改造。 (三)水泥行业 采用水泥炉窑低氮燃烧、分级燃烧和非选择性催化还原(SNCR)等技术,实施脱硝技术改造。 采用高效低阻袋式除尘技术,实施除尘系统改造。 (四)焦化行业(含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 采用HPF工艺、栲胶工艺(TV)、真空碳酸钾工艺、FRC工艺等焦炉煤气高效脱硫净化技术,实施焦炉煤气脱硫改造。 采用袋式除尘器(覆膜滤料)等高效除尘技术装备,实施除尘地面站改造。 (五)石化和化工行业 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油罐区、加油站密闭油气回收利用技术、吸附吸收技术、高温焚烧技术等,实施有机工艺尾气治理技术改造。 采用高效密封存储技术、冷凝回收技术、吸附吸收技术、高温焚烧高效脱硫除尘技术等,实施化工含VOC废气净化技术改造。 (六)装备制造业 调整燃料结构,采用高温低氧燃烧等先进燃烧技术,减少锻造烟气中氮氧化物含量;使用高效混砂机配合袋式除尘器,从源头控制铸造粉尘排放;采用整体通风空调式、集中式、固定式、移动式等烟尘净化措施,对焊接、切割烟尘进行综合治理。 (七)工业锅炉 实施高效节能锅炉系统改造,推广高效煤粉技术,鼓励建立集中式锅炉专用煤加工中心,改善工业燃煤品质,对燃煤工业锅炉实施湿式静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等高效除尘技术改造。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区域内中央企业,一是要根据本提升计划,2014年6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和本企业集团实施计划制定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强指导和考核,督促有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三是要每年年底前报告计划落实情况。 (二)做好技术支持和信息咨询服务。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咨询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技术引导、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交流研讨等工作,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促进区域工业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