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竞争无法解决 兰太实业停止青海PVC项目投资
更新日期:2011-7-6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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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晚间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鉴于与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现有的聚氯乙烯(40万吨/年)业务同业竞争的问题暂时无法解决,公司拟停止实施对中盐青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新建聚氯乙烯项目的投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转让所持中盐青海氯碱的股权,收回已投入的出资。
中盐青海氯碱于2010年7月26日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际收到出资额1500万元,其中公司已实际出资750万元。
兰太实业同时公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股票将于7月6日复牌。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7620万股A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10.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具体投向有四个,包括收购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的吉兰泰碱厂及制钙公司100%股权、公司热电联产节能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据介绍,吉兰泰碱厂是国家“七五”立项、“八五”建设的重点项目,为吉盐化集团骨干企业。吉兰泰碱厂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生产的主要产品有重质纯碱、轻质纯碱、食用碱等。吉兰泰碱厂采用原材料自购、产品自产自销的生产模式。纯碱产品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32万吨,实际生产能力33万吨。主要原材料为天然湖盐、贺兰山石灰石和“太西”煤等,生产工艺采用氨碱法(索尔维法)。
兰太实业表示,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实力,与此同时不断扩大自己的产品链和产业链,是优化资源配置战略性的一步。
由于目前公司业务与吉兰泰碱厂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公司通过此次募集资金收购上述资产,可以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增强公司资产完整性及业务独立性。此外,由于制钙公司属于纯碱厂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其生产原材料来自纯碱厂,因此通过收购制钙公司股权,可以避免未来产生的潜在关联交易。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将通过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实现盐碱电联产生态产业工业链,一方面可以节约公司生产成本、增加公司营收,另一方面,发展循环经济及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可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巩固在盐化工行业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