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与新疆电力就自备机组签订并网经济协议
更新日期:2011-7-20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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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电力公司签订了并网经济协议,就中泰化学华泰重化工自备机组参照公用机组模式结算事宜达成共识。
中泰化学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聚氯乙烯70万吨、烧碱51.6万吨,年用电量约21亿千瓦时。一期用电负荷约100兆瓦,同期建设2×25兆瓦发电机组,二期用电负荷约为300兆瓦,同期建设2×135兆瓦发电机组。
根据签订的并网经济协议内容,中泰化学股份公司保证在原有一期项目年下网电量不低于5.7亿千瓦时的基础上,其4台自备机组采用“全额上网,定向销售”的方式结算,上网电价执行新疆火电标杆电价,定向销售电价=上网电价+备用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线损,在自治区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内,机组富裕发电量上网销售的,上网电价按照新疆火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80%结算。
新疆电力公司与中泰化学公司自备电厂参照公用机组模式结算协议的签订,对其他建设有自备电厂的企业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