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化无害化处理停产装置 避免留下安全环保问题
更新日期:2011-10-20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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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化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分公司生产装置停产以后,积极对装置进行无害化处置,主动将生产系统危险残留物和污染物彻底清理,避免停产后给安全环保留下“后遗症”。
太化股份公司合成氨分公司是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重点关停企业,其前身原太化集团化肥厂是由原苏联援建的国家“一五”期间建设的156个重点项目之一,是新中国建成的最早最大的中氮企业。由于近年来技术改造没有跟上,导致工艺落后、设备老化、污染严重。太化合成氨分公司所在地由原来的郊区变成了市区,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战略和蓝天碧水工程的实施,迫使太化合成氨面临转型发展,于今年4月1日停产。
据太化股份副总经理合成氨分公司经理岳春英介绍,为做好合成氨停产装置系统无害化处理,太化重点抓好合成氨1600多台套设备的管理,对合成氨生产装置200多个系统环节进行彻底检查,严格操作程序,对气体系统进行安全置换,对加压变换的中、低变触媒,合成铜洗工序的铜氨液,造气装置的焦炭及系统内原料,生产系统所有机械设备润滑油等都实行了回收处置。清空设备、管道内的物料和水、气等介质,防止工业废料排放导致次生污染。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岗位加强管理,坚持使用安全环保在线监控报警系统,彻底将地上、地下系统物料全部清理处置。太化还在省市环保部门的帮助下,彻底搬迁了约75万吨造气渣山。
按山西省、太原市环保部门考核标准,太化合成氨装置停产后,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23吨、氨氮313吨、COD256吨、二氧化硫285吨、氨191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