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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经委24日出台新规 2010年以前叫停落后产能

更新日期:2008-10-29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不仅浪费能源,而且导致环境污染加剧。10月24日,青海省经委出新规:2010年以前,青海省高耗能行业的落后产能将全部被淘汰。
  此外,青海省将不再对铁合金、碳化硅、电石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施备案,改由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清理整顿现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明确了部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淘汰的标准和时间。鼓励高耗能行业通过技术改造和创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配套建立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机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别电价、限制土地供应、加强环保等各部门统筹监管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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