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12-2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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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浙江省物价局获悉,根据调整方案,在电价调价总水平上,浙江省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平均提高2.5分钱/千瓦时,略低于2.6分钱/千瓦时的全国平均提价水平;销售电价平均提高3.4分钱/千瓦时,高于全国3分钱/千瓦时的平均水平。
这次电价调整各类用户的提价水平为:大工业用户4.2分钱/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电价的为3.8分钱/千瓦时,执行电度电价的为4.2分钱/千瓦时;非工业用户2.7分钱/千瓦时。
根据此次最新调整的《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显示,电解铝生产用电价格上调幅度最大,达到1.11角/千瓦时;上调幅度其次的氯碱生产用电,有7.3~7.8分钱/千瓦时不等的上涨。浙江省物价局表示,还将继续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黄磷、锌冶炼、水泥、钢铁等8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尤其是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其电价在《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10元和0.30元执行。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
浙江省物价局表示,在提高销售电价的同时,将进一步改善销售电价结构,实现工商业用电更大范围的同价,同时增加电力用户的选择权。主要措施有:一是将非工业用电与一般工商业用电归并,允许这类用户自主选择执行电度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二是将合并后的峰谷电价降低4厘钱,鼓励用户选择峰谷电价,促进削峰填谷;三是允许服务业大型用户选择执行大工业电价,降低用电成本。
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氯碱生产用电调价后电价(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 电压等级 | 电度电价 | 分时电价 | 基本电价 | |||||
尖峰电价 | 高峰电价 | 低谷电价 |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 |||||
氯碱生产 用电 |
1-10千伏 |
0.639 |
1.015 |
0.851 |
0.416 |
30 |
40 | ||
20千伏 |
0.621 |
0.992 |
0.830 |
0.401 |
30 |
40 | |||
35千伏 |
0.612 |
0.981 |
0.820 |
0.394 |
30 |
40 | |||
110千伏及以上 |
0.592 |
0.951 |
0.794 |
0.376 |
30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