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特获“十一五”循环经济试点先进单位奖励资金
更新日期:2011-12-8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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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降耗考核及奖惩(暂行)办法》(宁政发〔2008〕26号),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 “十一五”节能降耗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和循环经济试点先进单位的决定》(宁政发【2011】129号),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被授予“‘十一五’循环经济试点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获得资金奖励。
宁夏英力特已于2011年12月6日收到石嘴山市财政局拨付的财政奖励资金80万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将该权益计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