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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停止危险化学品等四类产能落后建设项目

更新日期:2008-11-3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安监局获悉,安监部门今后将对未达相关要求的小矿山、小化工等生产能力落后的建设项目停止立项审批。停止审批的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煤炭、烟花爆竹四类行业。 
  据介绍,停止立项审批的行业及项目名称如下: 
  ——危险化学品行业: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装置和氯氧化法聚氯乙烯装置、8万吨/年以下电石法聚氯乙烯装置、2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装置、1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装置、10万吨/年以下烧碱装置、煤焦油加工单套装置10万吨/年以下等新建项目,一律停止立项审批。 
  ——非煤矿山行业:不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不采用机械化凿岩的露天矿山和不采用机械化铲装运输技术的地下非煤矿山项目,以及开采规模低于10万吨的露天矿山和5万吨(独立生产系统3万吨)的地下矿山建设项目,不予立项审批。 
  ——烟花爆竹行业:停止建设年产3000标箱以下的烟花爆竹生产项目。 
  ——煤炭行业:新建矿井规模低于120万吨/年,现有生产矿井经改(扩)建后生产能力低于60万吨/年以下的,不予立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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