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被认定为辽宁省201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更新日期:2012-2-8 来源:巨潮资讯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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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3日,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辽科发〔2012〕4号《关于公布辽宁省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结果的通知》文件,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辽宁省201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自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根据相关规定,沈阳化工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将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由目前的25%调整为15%的税收征收优惠政策。经该公司初步测算,此次税收优惠调整将增加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1,2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