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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推行安全责任联动制裁措施 以强化安全生产

更新日期:2012-2-16  来源:湖北化工信息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近日,湖北省安监局出台文件,提出一系列严肃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措施。
  根据文件要求,今后,该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结果将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直接关系到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诚信严重缺失、无证非法生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不治理或整改不到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年内因安全生产问题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并抄告有关部门实行联动制裁。同时,建立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前置制度,对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予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将依法取缔。
  湖北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健全较大以上事故查处问责挂牌督办制度、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公告制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说清楚”、安全生产约谈和“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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