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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严控高耗电企业准入门槛 限制项目用电负荷

更新日期:2012-3-16  来源:三晋都市报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3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该省将严格控制高耗电企业准入门槛,限制高耗电项目的用电负荷,按照先审核、再报装、最后供电的程序,进一步优化供电方式,提高用电效率。

据介绍,对涉及煤炭、焦炭、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水泥、化工等行业新增的用电项目,容量在1万KVA以上的 (含1万KVA),由用户向所在市经信委提出申请,报山西省经信委审核同意后,电网企业方可办理报装供电手续;容量在1万KVA以下、1000KVA以上的 (含1000KVA),由用户向所在县 (区、市)经信局提出申请,报市经信委审核同意后,电网企业方可办理报装供电手续;容量在1000KVA以下的,由县 (区、市)经信局参照以上程序审核;其他行业新增用电项目,容量在3万KVA以上的 (含3万KVA),由省经信委审核;容量在3万KVA以下的,由市经信委审核。新增用电项目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产业政策、建设审批手续、节电措施、负荷控制手段和用电特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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