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昊华30万吨烧碱、聚氯乙烯项目通过安全验收
更新日期:2012-4-27 来源:昊华总公司 通讯员:史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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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由黑龙江省安监局副局长姜国钧带队的省市安监局委员会和专家审查组一行10余人莅临黑龙江昊华有限公司,对30万吨/年烧碱和3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安全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审查。
该公司总经理刘志新代表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及试生产情况作了简要汇报,施工单位就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作了具体的情况说明,评价公司通过对整个“双三十”项目在设计施工试运行过程中的考察,认定遵循国家行业标准,符合有关规定各项措施得当具备安全验收条件。随后依据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审查组一行对该建设项目现场总平面布置和各生产、储存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了验收审查,同时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
经现场审查,黑龙江昊化“双三十”项目按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将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采取的安全措施和设施与主体工程进行了同时施工、安装;厂区内各装置、建构筑物、设备之间防火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重点监管的电解、聚合危险化工工艺过程设有安全仪表系统,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落实了应急处置安全措施与设施。
会议经认真讨论,30万吨/年聚氯乙烯和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改造项目已实施的安全措施和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专家组一致同意予以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