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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励利用水电 泉州56家企业调整峰谷分时电价

更新日期:2012-5-29  来源:泉州晚报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近日,福建省经贸委等部门发文,决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临时调整峰谷电价政策时段划分,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水电资源,增加生产、增加用电。其中,泉州市有56家企业进入名单。
    今年福建省来水特丰,用电需求下降,水电出现弃水。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发文,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利用该省来水特丰时期扩大先进生产能力。临时调整峰谷电价政策的高峰时段和平时段。其中,高峰时段临时调整为每日的9:00-11:00、15:00-17:00和19:00-21:00,谷时段保持不变,相应增加平时段时长。实施时间为2012年6月至8月抄见电量。
    据了解,因临时调整峰谷用电时段划分而减收的电费将多渠道筹措1.5亿元来解决,其中福建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泉州有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56家重点工业企业进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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