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6-5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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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对完不成任务的地区设置了严厉惩罚措施。根据规定,未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地区,不再新批和验收涉重建设项目,并不再给予中央和自治区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
根据部署,内蒙古将严格实施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涉重各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区域地表水、大气、地下水、土壤等开展跟踪监测。
据悉,内蒙古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规划项目109个,计划总投资23.46亿元。2011年启动38个,完成8个。
但由于内蒙古目前仍存在涉重企业点多面广、布局不合理、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企业防治能力不强、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新增量减排压力巨大。
为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今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已与各盟市签订了“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