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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入大环评把关严 云南提升项目风险防范意识

更新日期:2012-7-5  来源:中国环境网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项目建设前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在有环保部门、环评中介、建设业主等220余人参加的“全力推进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会”上,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高正文强调。
  云南地处边疆,发展是第一要务。当前,云南正掀起经济建设的热潮。经济建设要提速,项目要大投入,环保部门如何做?
  “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切实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环评的各项法规政策。”高正文要求,环评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考量项目承揽的合法性。不符合资质要求的项目不接,没有能力按期完成的项目不接,也不得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一旦承接,就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
  据初步统计,今年100项在建重点建设项目中有93项已通过环评审批,其余7项正在编制环评报告;100项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中有44项已通过环评审批,其余56项正在开展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报告编制或报批工作;100项重点前期工作项目中有19项已通过环评审批,其余81项正在开展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报告编制或报批工作。
  “不论是建设项目的试生产(运行),还是竣工验收后项目的正式生产(运行),建设单位必须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加强管理。”高正文说,如果不依法履行环保责任,导致污染事故频发、环境问题突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不仅会受到环保部门的“区域限批”、“流域限批”、“行业限批”、“企业限批”,进而影响新上项目和投资,而且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还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方面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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